王涛律师亲办案例
楼上漏水索赔案例
来源:王涛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5-30
浏览量:6967

  居住在城阳区某小区的王女士最近遇上了烦心事,因为自己家的卫生间和厨房漏水,楼下的贺女士在和王女士就房屋漏水问题协商未果后,将王女士告上法庭,要求停止侵权、赔偿损失。经城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,要求王女士对其居住的房屋的漏水部位进行修理,停止对楼下贺女士的侵害,并赔偿贺女士各项经济损失2万余元。

  王女士不服一审判决找到笔者要求上诉,笔者在研究了案件的所有事实和双方证据的情况下,对本案做出分析,因为卫生间和厨房漏水造成楼下损失的事实是没什么可争辩的,因为有了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。但是法院判决中要求王女士支付楼下贺女士的7个月的房租1万余元,笔者觉得不是很合理。因为根据楼下现在的情况根本不影响其居住或者出租,也就是说王女士的侵权行为并不能导致贺女士的房屋不能使用,因此法院要求王女士承担贺女士的房租于法无据。因此笔者代理王女士依法上诉,在经过二审审理后二审法院采纳了笔者的代理意见,依法驳回了贺女士关于要求王女士承担其房租费的请求。

  律师说法:

  对于楼房漏水问题,首先要通过房屋质检部门确定漏水的原因及责任人,如果属于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,可以要求物业修理。如果是邻居造成的,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,不能恢复原状的,可以要求赔偿损失。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起诉,但是建议协商解决。

 

以上内容由王涛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涛律师咨询。
王涛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8628好评数141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  • 服务态度好
  • 咨询解答快
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12A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王涛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700*********724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山东-青岛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12A